2017年7月24日,交通運輸部頒布《港口岸電布局方案》,對全國港口岸電布局提出要求:到2020年底前,在全國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(qū)共布局493個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能力的專業(yè)化泊位,其中沿海366個,內(nèi)河127個;同時,“鼓勵申請專項資金”和“建立售電機制”雙管齊下,將港口岸電建設項目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。
短短兩年的時間,“岸電工程”從幾個示范省發(fā)展到全國港口,特別是《港口岸電布局方案》——這一我國針對港口岸電設施建設的頂層設計文件的頒布,標志著從政策層面,中國靠港岸電工程已經(jīng)到了一個舉足輕重的位置。
2017年,岸電設備已在全國大部分港口落地開花,深圳、福建、江蘇、廣西等地新建港口均配有岸電裝置,再以江蘇為例,2017年江蘇“岸電入江”計劃正式實施,這標志著江蘇7500多個港口都將實現(xiàn)岸電全覆蓋,可為160萬艘船提供岸電服務;從全國層面來看,2020年,2020年底前,實現(xiàn)全國主要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區(qū)內(nèi)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裝箱、客滾、郵輪、3千噸級以上客運和5萬噸級以上干散貨專業(yè)化泊位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。同時,鼓勵岸電需求較大、基礎條件較好的港口爭取實現(xiàn)100的泊位岸電覆蓋率。
中國岸電政策已經(jīng)越來越完善,中國岸電制造企業(yè)也越來越成熟,中國岸電“來真的”了。